我们今天所认为的浪漫的婚姻和爱情关系应该联系在一起的想法并不是从古至今所传承才来的一种文化,而是不断发展和适应的过程。
不同的文化和历史差异产生了多种多样不同的伴侣关系模式。
古希腊人崇拜柏拉图式的爱情,他们的观念里,婚姻和家庭生活没有联系,而且爱慕经常发生在男性之间,尤其是对英俊的青少年的喜爱。
古埃及人结婚的目的更多出于繁衍和政治因素,婚姻生活的内容和性行为也只是为了生养孩子。而中世纪的骑士们把爱情当做一种高贵的精神追求,梦寐以求想要献身于贵妇人。这时的爱情仍然与浪漫毫无关系,而更多的联结于政治和财产。一直到随后的五百年到17、18世纪,人们才开始追求浪漫的爱情,并且相信这种浪漫的爱情偶尔会有幸福的结局。但是当时人们并没有把婚姻和充满激情和浪漫的爱情联系在一起。
即使在今天,也并不是所有的地区的人都抱有这种想法。
北美地区对这个理论最为热衷和彻底,这是由于北美经济的繁荣和女性很早成为劳动力的一部分的原因。他们因为经济的独立自主能够选择离开家庭开始自己独立的生活。并且因此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己的伴侣,并决定是否要走入婚姻。而不像印度由于经济和宗教的原因,一段婚姻的决定权往往在父母而非当事人手中。
所以爱情并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样一直受到人们强烈的推崇和追求,而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改变的概念。我们很多对此固有的思想也是由各个地区不同文化之间的渗透所产生从而建立的概念认知。
总的来说,至今,很多地区的人们对爱情和婚姻仍然有着不同的看法,这种看法更多的受到当地的经济,宗教、文化认知等各方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