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一些脸很大的男生,总是告诉女生满足男朋友的生理需求是女友应该尽的义务,到底是谁告诉你这么荒谬的理论?哪条法律告诉你,女友必须陪你上床,满足你的生理需求?哪怕是婚后的夫妻,也有权利拒绝对方的求爱!更别说男女朋友关系!
第一两者之间只有社会伦理人情上的关系,完全没有法律上需要承担责任的关系。无非是这个女生很喜欢你,所以才愿意满足你,希望和你灵肉结合,可她绝对没有必须这样做的义务。
所以女生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并非劝导你洁身自好不能跟任何男性在婚前发生性行为,还是明确自己想法及考虑到后果的情况下,做出成熟理智的选择,不要让自己的每一步有后悔的机会。